為加強思政課實踐教學,6月9日上午,社科部盧麗華老師帶領社體1316、音樂1315、音樂1316班同學赴蓮都法院參加了實踐學習活動。實踐學習分為法院工作了解和庭審旁聽兩個階段進行。
第一階段,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員黃維圍繞法院的職能是什么?法院的日常工作是什么?法院審理的案件有哪些類型?向同學們做了法院工作宣講,并介紹了數(shù)字法庭的概念和現(xiàn)狀,揭開了法院工作在同學們心中的神秘面紗。
第二階段,全體同學旁聽了一起蓮都區(qū)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。庭審進行了近兩小時,同學們鴉雀無聲,親身體會了案件的審理程序和過程,目睹了激烈的法庭辯論,并圍繞案情展開自己的思考和判斷。同學們也深刻領會了什么是法律?法律就是一張“網”,限制我們的言行;法律也是一面“盾”,保護我們的安全。
本次實踐學習活動深化了課堂學習內容,增強了感性認識,同學們普遍認為長見識,希望有更多的機會參加實踐學習活動。